第三十五章 我真是個天才(三更求票求賞)
裘宣相給他打來了電話,。
“老狼,,你今天晚上怎么回事?你失戀心情不好,,也不能亂發(fā)紅包啊,,錢花不完,你給我花,,我也感謝你不是,,你看慕蓿蓉那態(tài)度,故意顯擺自己出國了,,這樣的女人,,你用不著為她傷心!”
裘宣相一說這話,,孟浪忍不住笑了,,道:“老球,今天晚上我發(fā)紅包,,跟慕蓿蓉沒有任何關系,,你想多了?!?p> “我想多了,?你以前從來沒發(fā)過紅包的,現(xiàn)在突然發(fā)了紅包,,除了這事,還能有別的原因嗎,?我真想在群里罵慕蓿蓉幾句,,替你出口氣,可是又怕影響你名譽,?!?p> “老球,這事你就不用管了,,紅包是我自己愿意發(fā)的,,明天我還要發(fā)呢,誰也管不著?!?p> “什么,?你還要發(fā)?你是不是真的發(fā)財了,?”
孟浪笑道:“發(fā)了一點小財,。”
“小財,,什么小財,?”
“別問了,這是我個人的隱私,?!?p> “我靠,說話的語氣跟慕蓿蓉一模一樣的,,幸虧你們倆人沒成兩口子,,跟我還保密?!?p> “行了,,老球,上次的案子,,我收了十來萬律師費,,告訴你,行了吧,?”
“十來萬,?律師費?我靠,,你這真是發(fā)了啊,,老狼你不厚道,發(fā)了這么大的財,,也不請你兄弟我吃頓大餐,,沒義氣啊?!?p> “什么沒義氣,,不是還沒來的及嗎?我誰都不請,,也要請你,,是不是?”
裘宣相又說了半天,,感嘆不已,,才掛了電話,。
掛下電話后,孟浪不禁搖了搖頭,,十來萬的律師費,,裘宣相就震驚不已了,這要是告訴他七十萬,,那會是什么情況,?真的是沒見過世面。
第二天一大早,,吃過飯,,剛到律師事務所,一個電話打了進來,,拿出手機一看,,又是電視臺的那個女記者打來的,他忙接了下來,。
“孟律師你好,,我有個好朋友想咨詢個事情,你什么時候有空,,讓他去見見你,?”女記者一通電話,就跟他說道,。
孟浪忙道:“你讓他現(xiàn)在到我律所來找我吧,。”
女記者便答應了,,過了有一個小時,,有一個年輕男子帶著一對老頭老太太來到了律所,點名道姓找他,。
他忙起身相迎,,一介紹,就是女記者讓他們來的,。
孟浪請他們坐下,,并給他們倒了一杯茶水,便問他們有什么事,。
年輕男子道:“我老婆起訴我離婚,,分割了我一套房產,但這套房產是我父母出錢給買的,,現(xiàn)在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,我不服,,想咨詢一下孟律師,,這事還有辦法嗎,?”
孟浪聽了,道:“夫妻共同財產???那是要進行分割,這是法律規(guī)定的,?!?p> 老頭說道:“他們結婚才一年,沒有孩子,,我們老兩口辛辛苦苦賺下的錢,,給他們買了房子,現(xiàn)在她要離婚,,難道還要分一半家產給她,?這太不像話了?!?p> 孟浪問:“你們的房子是婚前買的,,還是婚后買的?!?p> 年輕男子道:“是在婚后買的,,但是都是我爸媽的錢?!?p> 孟浪低頭想了想道:“如果婚前購買肯定是屬于個人財產,,但是如果在婚后購買,父母沒有明確說明是贈與給自己的子女外,,一般是要認定為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,,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你們在買房時,,有沒有明確表明這房子是買給兒子的,?”
老兩口道:“當時哪想到這些事情,就把錢給了兒子,,讓他買房子,,誰會想到離婚這事?!?p> 孟浪聽了,,心想也是,普通人又不是法律家,,哪會想的這么周到,,但這就造成了一個漏洞,其老婆起訴離婚肯定主張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,,予以分割,。
因而便嘆了口氣道:“那這就不好辦了啊,。”
老兩口忙問:“孟律師,,你的意思是必須要分一半給她了,?”
孟浪又想了一想,雖然法律是這樣規(guī)定的,,但是正義公道不能背離人類的基本情感,,老兩口辛辛苦苦攢了一輩子的錢,只因為在時間點上選擇不對,,給兒子買了房產,,然后兒媳婦結婚一年不到就離了婚,就分走了一大半財產,,而這一半財產就是上百萬,,放在誰身上,誰都不舒服,。
現(xiàn)在的離婚率這么高,,女人不把離婚當回事了,她們付出的離婚代價降低了,,這種不利于男方的補償,,從男方角度來講,的確不是很公平,。
怎么辦,?正義是需要維護的,但是一定要有維護之道,,沒有相應的法律手段,,正義是得不到維護的。
“現(xiàn)在還不能就這么講,,你讓我考慮考慮,,回頭我給你們打電話,你們看好不好,?”孟浪想好好琢磨一下這個事,。
“那麻煩孟律師了,我們看過你的報道,,你有過見義勇為,,我們相信你?!?p> 看到當事人對他信任的目光,,孟浪感到自己肩上的責任不小。
當事人離開后,他便去反復琢磨婚姻法中的規(guī)定,,試圖從中找出一個應對的方法,。
夫妻共同財產的時間點非常重要,,婚前和婚后,,可以說是一道截然不同的分水嶺,而且這個時間是以婚姻登記的時間為準,,而不是以舉行婚禮的時間為準,。
老兩口恰恰是在結婚登記后的第二天給了他們兒子的錢買了房子,這在他們看來肯定是吃虧了,,如果兒子兒媳不離婚還好,,一離婚,這幾百萬的房子就要分一半給離了婚的兒媳,,這在情感上是很想不通的,。
而更要命的是,他們買了房產后,,還把兒媳婦的名字也寫上了房產本上,,當然,這都是兒媳婦要求的,,因此這就可以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了,,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了。
如果只寫他們兒子的名字,,根據法律解釋,,倒是可以認定為對兒子一方的贈與,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。
依著這樣的司法解釋,,這個案子似乎沒任何辦法了,但是孟浪又琢磨半天,,突然眼前一亮,,自語道:“老兩口給兒子錢買房子,難道一定就是贈與嗎,?難道就不能是一種借貸關系,,相當于是借給兒子錢買房?誰規(guī)定父母一定要無償給子女買房,,而不能借給子女先買房,,等將來再還給父母?”
這就牽扯到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,,他們借給兒子的錢,,用于購買房產,這就是兒子與兒媳的夫妻共同債務,,兒媳婦自以為占了便宜,,但是如果讓他們夫妻二人共同還債的話,,兒媳恐怕就笑不起來了。
“哈哈,,我真是個天才,!”感覺一下子來了辦案思路,孟浪心里面非常高興,,這絕對是一個出奇制勝的辦法,,一般人還真想不出來。
又周密的想了想之后,,他便給當事人打電話,,讓他們明天再來一趟,跟他們商討一下這個事情,。
思考大半天,,就到了下班的時候,錢正源帶著唐芙蓉,、朱棣,、董卓三人一起出去赴宴,就把給他叫上了,。
他們幾個人全體出動,,這說明對方客人非常重要,而他則是第一次去經歷這種場合,。
PS:孟律師提醒:父母給兒子打款,,有可能是贈與,也有可能是借貸,,女生們要小心了,,老公父母給你買房,未必是贈與,,而男生們在讓父母買房時,,也需要一些法律技巧,哈哈,,如果人人都這樣想,,成什么了,還是不要有糾紛的好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