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內(nèi)容實屬虛構(gòu),,本想用第三人稱,,但覺得用第一人稱感情更強烈一些,,所以最終敲定該視角,。
寫這么一個故事,是看到網(wǎng)絡(luò)上層出不窮地殺妻案,,以及離婚越來越難的情況,,希望借此吶喊,懇求減輕離婚難度,,既是保護(hù)女性,,也是對我們一直忽視并引以為借口的“為了”孩子,其實生活在這種家庭的孩子是極度痛苦,。如果真想增加人口,,不妨放寬離婚。真的打定主意離婚的,,離婚后再婚,生活舒心反倒能生更多孩子,;若是沖動離婚,,離婚后依舊可以復(fù)婚。若是硬綁著一對生活不下去的夫妻,,尤其是頻繁遭受家暴和冷暴力的女性,,生命危險,社會矛盾,,都會直線上升,。再者,法律是為保護(hù)人們的權(quán)益而生,,如若一味加大難度,,是對惡的變相保護(hù),!再次懇求立法者減輕離婚難度,不要讓年輕人喪失對婚姻的信心,!